居住證是持證人居住在居住地,作為常住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履帶吊辦理登記證,并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證明。
居留證的使用:子女留學、車輛登記、落戶成都、辦理出入境證件等
在申請居留許可之前吊車公司,申請人必須先申請居留登記。辦理居留許可6個月后才能申請居留許可。
前提條件
自戶口登記之日起至辦理居留許可之日起吊車出租,在成都連續(xù)居住滿6個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留許可。居住地:
(1)合法穩(wěn)定的就業(yè);
(2)合法穩(wěn)定的居住地;
(3)繼續(xù)學習;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guī)定履帶吊辦理登記證履帶吊辦理登記證|居住證登記及辦理技巧,尚未轉移戶籍;
(5)同居的直系親屬在本市戶口。
所需材料
一、戶籍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居住證,以下任選其一(原件):
· 房屋權屬證明(未取得權屬證明的,出具購房合同)
· 房屋租賃登記證
· 房屋租賃合同
·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 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二、居留許可申請材料
申請人根據(jù)自身情況提供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材料:
符合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
符合合法穩(wěn)定住所
持續(xù)出勤
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guī)定
符合同居條件的直系親屬在本市戶口
*以上材料清單為通用版本,各派出所可能會有具體差異和調(diào)整,處理前請咨詢。
成都市各公安分局中心地址電話
申報戶口
一、現(xiàn)場申報:
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
二、采集點聲明:
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qū)、居(村)委會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點申報。
三、在線自我聲明:
登錄“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tǒng)”(微信、PC、APP均可),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申請居留許可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請表》;
2、將《成都居住證申請表》連同申請材料提交派出所前臺警方受理審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通過后錄入信息,當場打印居留證。 (滿足條件,當場領取)
*如審核不合格,受理人員將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注意事項
居住證簽注年審(重要)
時間:一年一次
材料:同申請居留許可時提供的材料
地點: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溫馨提示:居留許可自簽發(fā)和簽注之日起一年內(nèi)有效。居留證持有人在有效期屆滿后繼續(xù)在成都居住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nèi)到當?shù)嘏沙鏊k理簽注手續(xù)。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的,暫停使用居留證。
如果居留許可逾期30天未獲簽注,居留許可將自行注銷,需重新登記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