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50名軍人封鎖交通空間的事件在中國被廣泛報道。總之,兩個車主為了車位吵了起來。其中,賓利女車主向她家報到,稱丈夫是國企領導,家里也有50輛賓利。這句話顯然是虛構的,但也許是因為他對自己的賬戶余額非常有信心,才能在吵架的關鍵時刻脫口而出。某國企CEO多出50人,單是這幾個關鍵詞,就足以在網絡上掀起萬千波瀾。有網友查出,所謂的國企領導就是深圳市行業紀委書記、監事會主席張曉忠。
據公開資料,其年薪僅為37萬元。至此,深業尚未給出官方回應,但深圳市國資委已宣布介入調查。了解深圳工業的人可能并不多。深圳國資,恐怕很多人都會發光。畢竟,在資本市場上,深圳國資掀起的風暴不止一場。每當國內大企業陷入困境時,總會有深圳國資。
比如結束寶灣糾紛、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幫助恒大債務危機、參與陷入債務危機的蘇寧易購、去年華為陷入美國芯片瓶頸不得不出售榮耀而此時,深圳國資一馬當先,帶領40家企業接手競標,投下2600億支持華為。深圳建區40周年之際,深圳國資交出了1979年至2019年的成績單。40年來,深圳國資年均實現28.@ >7%。 @2. 總資產增長 460,000 倍,海底目標到 2022 年總資產達到 4.5 萬億。
也就是說,深圳國資確實有很深的背景。如果這真的導致了一系列問題,那么女車主的丈夫的事業還沒有結束,他的生活能不能自由也很難說。兩車主吵架,很多人不明白爭執的原因。
其實這涉及到大城市的痛點之一,小區停車難。首先,事件發生在福田寶能大廈。據了解,寶能公館包括商品住宅、公寓和人才住房。住宅區于2018年底移交入住,公寓區于今年年初開始搬入和移交。涉事女車主為公寓區。這個小區的業主、住宅和公寓是分開管理的,但是這兩個區域的地下停車場是通用的。小區業主向來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將車停在公共停車位。
此前,寶能大廈因一、二樓停車場停業,引發小區業主不滿。上個月,一伙業主強行拆除了兩層停車場的百葉窗,物業公司終于同意開門,但當小區業主把車停在自家樓門口時,被封鎖。后來才發現是公寓樓的主人。對方表示,這些屬于他們的固定車位,其中涉及到開發商之前承諾購買公寓贈送車位使用權,贈送的就是小區下面的車位。
有業主稱,在糾紛發生前,物業管理公司曾兩次封鎖部分車位并安裝鎖具,成為公寓業主專屬車位,引發小區業主反對,強行拆除土地。 其中,涉事女車主的車位被列入,加劇了矛盾。一系列事件的背后,是車位能否買賣,開發商是否違規出售車位的問題。
其實,不同城市對小區車位的管理方式是不同的。同樣是一線城市。深圳不支持出售車位,也不出具車位產權證。但北京、上海等城市符合條件的停車位可以獲得產權。認證。以上海普陀小區為例,一個車位的價格基本在20萬到40萬之間,而一些高檔小區的價格甚至可以在50萬到100萬以上。這個價格和一些高檔車差不多。大多數人還是下意識地把小區的停車位當成一個畫在地上的框架。就是這樣一個框架,只有兩三米寬,五六米長。 , 為什么要在這么小的地方賣幾十萬?
首先,價格昂貴,自然是基于高房價。這就是所謂的萬惡之源,也是車位的真實面積,包括車位的那些框框、新車道、出入口、坡道、機房等。停車場的面積,以及柱間轉角等無法使用的邊角料,平均到每個車位深圳50噸吊車出租電話|五十輛賓利,面積一般為30~35平方米。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地下停車場的建設成本其實比地上建設的要高。
簡單來說,土方需要開挖,支撐工程需要排水。然后,單位面積的鋼筋含量和混凝土含量遠高于地上建筑物。因此,地下停車場的成本往往會隨著它的下降而變得更高。開發商想做一個項目,會有銷售費用、貸款利息、管理費用以及各種稅費,最終會分攤到每平方米的可售面積上。 ,車位也不例外。一個停車位的平均成本可能高達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加上分攤成本,上海一個35平方米的停車位價格將在15萬元左右。
其實,對于很多普通社區的人來說,即使停車難吊車,也會選擇租車、搶車位,或者直接違法停車。為什么會有數以百萬計的停車位?原因在于深圳50噸吊車出租電話,選擇高端社區的人,往往能負擔得起更高的停車位價格。對于很多高收入人群來說,100萬以上買個車位其實是可以接受的。對不同的人群有溢價也就不足為奇了。但在眾多城市中,深圳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深圳不支持車位買賣,也不為車位出具產權證。有沒有產權證吊車,那差別就很大了。憑產權證獲得的車位權屬明確,不易爭執,還可以買賣抵押,獲得金融化權,相當于盤活了這些房產。
我們知道深圳是一個比較市場化的城市,為什么不給停車位產權呢?說到底還是因為地方小,人口多,車多。據統計公報顯示,到2021年底,深圳將擁有民用汽車379萬輛,其中私家車294萬輛,深圳停車位約250萬個。從表面上看,將有大約120萬個停車位的缺口。由于牌照限制因素,深圳仍有大量外國車牌,但至少有30萬至40萬輛汽車在深圳運行。他們通常在峰后的路上行駛,其余時間則在各個停車位中占據一席之地。這讓停車位更加緊張。
民法典中有關于停車位的規定,如第275條。在建筑分區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停車位和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以出讓或出讓的方式約定。租約。 ,也就是說在國家層面,符合條件的車位可以出售贈送,當然也可以出租,但是可以出售的車位是有嚴格限制的。
首先,他不能占用車主共用的道路,而且有些地方規定露天車位不能買賣。其次,人防車位不能買賣,只是為了提高利用效率。平時可以作為停車位使用。允許出售車位固然可以明確產權,增加資產流動性,但問題也存在。例如,一個所有者可以購買多個非社區所有者嗎?在一些城市,出現了住宅車位,被外部公司和個人收購,然后高價出租給業主,讓業主苦不堪言。因此,民法典也規定停車場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求,但并沒有明確禁止非業主購買,而深圳有特區的立法權,所以要采取停車位路徑比較獨特,不支持產權。
早期,深圳小區的車位出租普遍采用固定車位的方式。后來發現有很多缺點。比如優質車位長期存放在一些人手中,甚至私下出賣租賃權。近年來,新建小區普遍發放月租卡,但車位不固定,大家都是先到先得。隨著車輛的增多,很多小區經常超賣月卡。比如小區有1000個停車位,但已經發了1100張卡。晚回家的車主可能找不到車位,需要停在過道上,甚至擋住別人。車。對于停車沖突特別突出的個別社區,采取了更為靈活的方法。社區保安負責搬運汽車。每天晚上,車庫里停著盡可能多的汽車,幾乎擠滿了過道,但車主把鑰匙留給了保安。
第二天早上,保安負責將車子搬出家門深圳50噸吊車出租電話,但令人驚訝的是,深圳仍有大量住宅區被出售或贈送停車位。這是因為深圳在2008年出臺了兩項管理辦法,都明確規定車位可以賣、租、贈,但關鍵是這些管理辦法都是意見稿,還有沒有正式生效的文件,造成歷史遺留問題。
目前,深圳的車位已經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由于無法獲得證書,即使是從開發商那里購買,也只是一份長期租賃合同。很難說實際訴訟是否會奏效。所以,這件事也反映出一個深層次的問題,就是深圳必須對車位的歸屬做出明確的表態,不能再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