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運局),安徽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城鄉)建設局(處)、省三山經濟開發區各局所屬各有關單位,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施工中高空作業的各項防護措施,防止高空墜落事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高空施工安全技術規范》、《高空作業安全標準》 《施工多發事故防治》、《安徽省建筑工程防止高處墜落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范、法規,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高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主要用途
重點加強對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時可能導致人員墜落的邊、洞口、攀爬、吊掛、操作平臺、交叉作業及安全網等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護,做到以防止高處墜落事故。
二、各責任主體的安全管理職責
(一)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負有主要責任,應及時繳納高空作業防護等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監建單位履行職責,加強現場高空作業安全管理,落實高空作業各項防護措施,組織定期巡查。
(二)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履行監督職責,審核施工單位制定的高空作業專項方案,制定安全監管的具體實施細則對防護設施進行分類驗收,在施工過程中,派專人對各項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經營者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制止或者責令停止施工。
(三)施工單位主要負責施工現場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前應結合工程特點制定高空作業的具體技術措施; 各類作業平臺被列為危險項目 工作范圍必須制定專門的施工方案,高空施工前,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配備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驗收標志,符合要求方可進行操作。應安排日常巡查巡查,員工“三違”發現應及時停止或責令停止施工。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由于施工過程中需要拆除或更換安全防護設施,應采取可靠措施,并在運行后立即恢復。高空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作業需要,并定期進行體檢。
三、關鍵部位施工安全技術要求
(一)鋼結構廠房工作防護
1.鋼結構吊裝應在地面組裝構件,并設置安全設施,高空安裝應使用工具式操作平臺。
2.鋼結構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施工層應設置水平通道進行屋面作業,通道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鋼梁用作水平通道時,應在鋼梁一側安裝安全、可靠、連續的鋼絲繩作為安全帶母纜。不要在輕質屋頂板上行走。鋼結構、管道等構件安裝施工的安全防護,應工裝成型。
3.安全網應完全懸掛在施工工作面以下不超過2m的水平面上。系緊,系繩應沿網邊均勻分布,間距不大于750mm,并應與構架牢牢系緊,不得松散脫落。安全網的支撐框架或結構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
(二)腳手架工作保護
1.建筑物腳手架二層(高度不超過六米),每層不超過六層,應安裝固定水平安全網。安全網必須分兩層設置,上層采用密眼安全網,下層為大眼安全平網鋼結構吊裝時安全條款|防止高處墜落事故!蕪湖明確各責任主體安全管理職責及關鍵部位施工安全技術要求,增強防護強度。腳手架周圍墜落半徑范圍內的地面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2.水平安全網架設時,每隔3m安裝一根支撐桿,支撐桿水平角度不小于45°,斜拉鋼絲繩安裝。鋼絲繩的直徑不應小于14mm。扣上;地板上設置支撐桿時,應在結構內外預埋鋼圈或設置橫桿。安全平網網體與腳手架的間隙不大于250mm。
3.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超過150mm應采取保護措施將其封閉。工作層上的腳手板應全部鋪好并固定牢固。懸臂架底層應設置封閉防護措施。
4.腳手架搭建和拆除時,應將滿足強度的水平鋼絲繩拉長,并將繩夾固定在雙排腳手架的內架桿上,間距適當作為懸掛式安全帶母線。貨架工作應使用差速安全帶。對于難以架設水平鋼絲繩的特殊部位鋼結構吊裝時安全條款,可采用固定式安全繩作為安全帶的起吊點。搭建和拆除作業時,地面應設置圍欄和警示牌,并派專人看守,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
(三)跨工作保護
1.交叉作業時,下作業位置應在上作業墜落半徑外,在墜落半徑內必須設置安全棚或安全網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防護棚應設置為雙層防護,高度不小于4m,兩層防護之間的距離不小于700mm。未設置安全隔離措施時,應設置警示隔離區,嚴禁人員進入隔離區。
2.人員進出通道(包括物料提升機和施工升降機)、集中處理場地、起重機吊臂回轉范圍內人員密集場所,必須配備工具式或定型式。結構要穩定牢固。
(四)攀爬高空作業防護
1.攀爬、攀爬作業應使用施工通道、梯子等設施和器具,應牢固可靠。使用的固定直梯應采用金屬材料制作,不得用螺紋鋼筋焊接。如果高度超過3m,則應加籠子,如果高度超過8m,則應安裝梯子平臺。在深基坑施工中鋼結構吊裝時安全條款,應設置自動扶梯、坡道或專用載人設備。嚴禁沿坑壁和支架上下。
2.對于2m及以上高度的作業,如綁扎墻柱鋼筋、裝卸模板、張拉預應力、澆注混凝土、粉刷墻體、安裝門窗等,是必須的規范搭建腳手架或作業平臺吊車,滿足安全要求。根據防護要求,不得使用座板吊具或自制吊籃等工具。
(五)邊緣保護和開口工作
1.樓梯入口、樓梯平臺、樓梯斷面邊緣及無外置腳手架的建筑物外圍邊緣應安裝防護欄桿。物料升降機、施工升降機等應在建筑物之間設置的停層平臺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和趾板,并應使用密網安全網或工具式圍欄封閉。
2.根據開口大小,按規范設置橫向和縱向防護措施。電梯施工前,電梯井口處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護門,防護門底部離地高度不大于50mm,腳尖應安裝板。電梯井道內每層預埋鋼網平面防護,網格間距不大于200mm,每2層加硬隔離防護。
(六)運營平臺崗位要求
1.施工現場設置的高空作業或接料作業平臺應符合規范要求,必須通過設計計算并制定專項方案。被定型和工具化。 5m以上建筑物的屋面抹灰、管道安裝等室內外懸空作業,宜采用移動式升降平臺。
2. 懸臂式操作平臺的支撐點、牽引點和支撐點應設置在穩定的主體結構上,并應可靠連接。嚴禁在臨時設施上設置操作平臺。落地式操作平臺的高度不應大于8m。超過8m時,應作為超危險工程進行管理。平臺應與建筑物剛性連接或增加防傾斜措施,不得與腳手架連接。移動操作平臺移動時,平臺上不得有人站立。
(七)機械設備操作要求
1.塔式起重機應配備駕駛室視頻監控和吊鉤可視化系統,人員應上下佩戴速差安全防墜器,梯子和防護裝置應完好可靠。從事塔機安裝、拆卸、維修等操作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安全帶必須掛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2.施工升降機的吊籠內應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應有完善的安全裝置和落地停止裝置。每層樓應有清晰的信號和樓層標志吊車公司,以便進行通信。電動物料車不得通過施工升降機進入高層建筑。
3.吊籃的施工要嚴格按計劃進行。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單獨的安全繩上。嚴禁將安全繩與吊籃連接。吊艙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艙,不得從建筑物頂部、窗戶等或其他孔洞進出吊艙。
(八)極端天氣運行要求
1.在雨、霜、霧、雪等天氣高處作業時,應采取防滑、防凍、防雷措施,作業時應有水、冰、雪、霜應及時清除表面。如遇6級以上大風、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禁止露天攀登和高空作業。
2.當氣象災害天氣預警級別為藍色及以上時,應及時停止所有戶外和高空施工作業。極端天氣過后,應對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如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維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職位要求
施工人員高處墜落發生率較高,是施工安全生產預防的重點和難點。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按照規定高度重視防護工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定專項規劃,加強對施工過程的檢查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規范操作。同時,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高空作業防護措施的監督抽查力度。將通知要求作為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重要內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