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監管措施
臨時督導的工作內容:
1、督促建設單位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和“衛生制度”。
2.檢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對不合格點和區域進行嚴格整改。
3.督促建設單位組織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宿舍臟亂差,責令整改。
4.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臨時防火工作。如果沒有人,請關閉電源并鎖上門。
5、冬季宿舍要防止火災和氣體中毒。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要使用電爐、煤油爐,不要使用100W以上的燈泡,不要在小太陽下曬衣服,不要在宿舍內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要保持整潔。
7.床下沒有雜物,桌椅上沒有灰塵,窗戶明亮。
8、督促施工單位在宿舍安排值班表,讓員工自覺打掃衛生。
9.宿舍嚴禁男女混住,采用單人床和單人床。
二、施工安全管理與監督措施
(一)安全監管工作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及時協助業主辦理工程安全監管手續,協助業主起草安全生產協議。
(2)檢查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通過考核,按規定配備。
(3)審核施工單位、專業承包人、勞務分包商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資質。
(4)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質,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項目隱患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單位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公示。
(5)提供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障制度,督促施工單位對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進行檢查。
(6)審核施工單位編制的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安全監管的主要工作
(1)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施工強制性標準和安全施工專項規劃組織施工,杜絕違規作業。
(2)檢查并督促建設單位按照標準和規范對子工程和子工程各部分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落實。
(3)提供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檢查現場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4)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械和安全設施的驗收程序,并簽署意見。未經安全監理人員簽字,不得投入使用。
(5)安全主管應對高風險作業的關鍵工序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及時準確收集安全監管資料,整改安全監管文件,建立安全監管檔案。
(2)《三寶四員》監管辦法
安全保護
1.操作者必須按規定使用“三寶”;嚴格落實“四口”安全防護。
(1)平面預留孔不小于25㎝×25㎝的板要固定牢固;25㎝×25㎝-1.5㎝×1. 5㎝以上,周邊有上下扶手,網柵,開口處有平網。
(2)在結構的邊緣設置上下扶手,用網圍起來,用紅白漆做標記,并在幾個出入口設置雙層隔離防護棚。建筑物和井架旁邊。
2.檢查安全網架設。
從二樓及以上拆除模板時,要用密網安全網封閉建筑物,待模板安裝牢固后才能拆除模板。
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標志、警示標志的布置是否符合規范。
機械
塔機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應由專業司機操作。嚴格遵守“十不掛”原則。夜間施工時應提供充足的照明。工作休息時間和下班后,不得將重物懸空。如遇強風,應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三.基坑支護工程安全監管措施
土方開挖應根據工程地質和土坡高度,結合當地土質相近的坡度確定。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分層、分段進行,并隨時準備一定的坡面情況,以利于排水,在影響邊坡穩定性的范圍內不得積水。在開挖過程中吊裝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工地安全、十個特別注意點、監理方案!,要隨時注意土墻的變化。如發現局部裂縫狀坍塌,應及時支護或改坡,并注意支護的穩定性和坡度的變化。挖掘機應在地下室保持至少 2.3 米厚而不進行挖掘。最后人工修挖至設計標高,在坑邊堆放棄土。材料和工程機械應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土質較好時,距坑邊1米,堆碼高度不超過1.5米。
四、塔機安裝安全技術監督措施
1、塔機的安裝和拆卸要制定專門的施工方案。
2.預安裝
拆裝前應進行全面檢查,杜絕隱患吊裝現場安全管理內容,確保安全運行。
(1)檢查混凝土固定基礎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C35基礎表面平整度偏差不應超過1/1000。
(2)檢查所有機構、部件、結構焊縫、重要部件的螺栓銷、起升機構、鋼絲繩、吊鉤、吊索、電氣設備、接線等。對拆卸下來的塔機進行檢查,并處理及時解決問題。
(3)對拆解人員使用的工具、安全帶、頭盔等進行全面檢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換。
(4)檢查電源、密碼箱和電源電路,確保電源正常工作。
(5)檢查作業場地、運輸道路等相關條件是否適合拆裝。
(6)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符合規范要求。
(7)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3.拆遷工作中的安全技術
(1)塔式起重機的拆裝應在白天進行,不可在大風、大霧、大雨中進行。
(2)在整個拆卸過程中必須保持現場清潔有序。為了將起重機放置在結構下方,必須放置墊子以防止損壞或變形。
(3)安裝架設使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標準和安裝要求。
(4)在組裝或安裝零件之前,必須對零件的完整性、連接、鋼絲繩纏繞和電線進行徹底檢查。
(5)在拆裝過程中,如遇突然停電、機械故障、天氣熔斷等情況二手吊車,無法繼續作業,必須在穩定狀態下安裝和拆卸起重機并鎖緊,所有結構件均已牢固連接,塔頂重心線在塔底支架邊緣中心,檢查合格后方可停止運行確認它是正確的。
(6)安裝時,應按安全要求使用規定的螺栓、銷、軸等連接件。擰緊螺栓時,應滿足規定的頂起力。螺栓、鎖具和軸應有可靠的鎖定或保護裝置。
(7)安裝程序、輔助設備、索具、工具和地錨應符合機器操作說明書或參考標準安裝程序的規定。
4.塔機驗收
塔機安裝完畢后,由塔機用戶組織驗收,驗收單位包括塔機用戶的安裝單位。
5.塔機安全使用
(1)塔機司機應具有一定的學歷,年滿18周歲。
(二)無色盲或聽力障礙,矯正視力不低于5.0。
(3)不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癲癇、頭暈、減脂等妨礙舉重工作的疾病和身體缺陷。
(4)已通過相關部門的培訓,取得上崗證。
6.塔機的使用應符合國家及主管部門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并應符合操作說明書的有關規定。
(1)日常檢查和使用前檢查。
(2)應檢查混凝土地基是否有不均勻沉降。
(3)起重機任意部位與輸電線路的距離應符合相關規定。
(4)檢查塔機金屬結構和外觀結構是否正常。
(5)所有安全裝置和指示儀表是否齊全有效。
(6)主要部件的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7)鋼絲繩磨損和滑輪磨損是否符合規定。
(8)塔機的接地以及電氣設備外殼與車身的連接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9)配電箱和電源開關設置應符合要求。
7.使用注意事項
(1)工作前應進行空運行,檢查所有工作機構、制動器和安全裝置是否正常。
(2)塔吊司機要配合現場指揮。
(3)限位器不得用作升降重物的停止開關,不得自由落下。
(4)嚴禁拉樁、拉線、拉線及超載作業。嚴禁使用塔吊運送人員和直接用掛鉤吊物。
(5)風超過6級時停止使用。
(6)運行中出現安全裝置報警,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拆除。
(7)操作完成后,將所有工作機構開關撥到零位,切斷主電源。
(8)維護檢修時,應切斷塔機電源,并在開關盒上懸掛警示牌。
五、模板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一)模板安裝規定
1.安裝前查看專項設計方案,檢查模板結構設計和施工說明書中的荷載、計算方法、節點結構是否符合實際情況,是否有安裝拆卸方案.
2、施工單位向模板施工隊做了全面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3.使用合格的模板和附件。
4.垂直模板的支撐部分安裝在基礎土上時,應加墊層。
5.模板及其支架安裝過程中必須使用有效的防傾覆臨時固定設施。
6、現澆多層或高層建筑及構筑物,上模板及其支架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下層應具備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由支架支撐。
(2)上支撐柱應與下支撐柱對齊,立柱底部應有墊板。
(3)采用懸吊模板和桁架模板方式時,支撐結構的承載力和剛度必須滿足要求。
7、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米時,必須搭建腳手架或平臺。
8、模板安裝時應有人上下,嚴禁拋擲。門窗框上不得支撐模板,模板上不得支撐腳手架,模板不得與井字游戲、腳手架或操作平臺相結合。
9、垂直吊裝模板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吊裝過程中,應指定專人指揮,統一信號,密切配合。
(2)吊裝大型或整體模板時,垂直吊裝應不少于2個吊點,水平吊裝應不少于4個吊點,必須用卡環連接。
(3)吊裝散裝模板時,吊裝前必須堆放整齊,綁扎牢。
10.風超過5級時,應停止所有吊裝作業。
11.組裝高度超過2m的垂直模板不得站在下模板上組裝上模板。
12.當支架傾斜一定角度或支架表面傾斜時,應采取可靠措施保證支點的穩定,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支架的基礎。
13.除非設計圖中另有規定,否則所有垂直支撐柱均應垂直。層高大于5米時垂直允許偏差為6mm,層高大于5米時為8mm。
14.安裝梁板二次支撐時,梁板不得作用施工荷載,支撐位置必須準確。
15、支撐柱或桁架必須通過可靠的方式穩定。
(2)模板移除規定
1、各種模板拆除的順序和方法必須按照模板設計的規定進行。模板無設計要求時,可先支撐后拆,非承重模板可先拆。承重模板和支撐拆除后,依次拆除。
2.拆下的模板一定要清洗干凈,以免粘釘子造成交通事故。
3.拆模時不得有人在模具下,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4.拆除的模板應向下運輸吊裝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并自上而下回響。不準用暴力撬拆,以免大模板倒塌。
5.拆除必須在白天進行,最好是一塊一塊地進行。操作平臺的拆卸部件和所有物品不得從高處墜落。
6.遇到雷雨、大霧、大雪或5級以上風力時,不得進行滑模拆除。
六、腳手架安全技術監督措施
卡扣式腳手架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需要橫桿和桿。三根桿的交叉點用直角緊固件相互連接,盡可能靠近。三桿扣件連接稱為扣件腳手架主節點。
2.緊固螺栓要擰緊,扭矩要40-65N? m 以確保腳手架節點具有必要的剛度和承載能力。
3.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必須按設計計算要求安裝足夠數量的連接墻件。這種連接墻應能起到支點作用,抑制腳手架橫向變形(垂直于建筑墻體),防止腳手架橫向失穩或傾覆,可靠傳遞風荷載。
4、腳手架桿的基礎必須堅固,并有足夠的承載能力,以防止不均勻或過度沉降。
5.應設置縱向抗剪支撐和橫向斜撐,使腳手架具有足夠的整體縱向和橫向剛度。
6、緊固件應有出廠合格證,如發現易碎、易滑、變形等嚴禁使用。
7.板子應為杉木或松木,厚度不小于5cm,寬度為20-30cm。不得使用腐爛、扭曲、斜紋、破損、穿透板。
8、外腳手架鋼管桿應垂直放置在墊板上,桿間距不大于2米,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2米,小橫條之間的距離不能大于
8、@1.5m,鋼管立桿與大橫桿接頭應相互錯開,連接應采用緊固螺栓,不得用鋼絲捆綁。
9.在腳手架兩端和每6-7根立桿的拐角處應安裝剪刀撐和立桿。剪刀與撐桿與地面的夾角不大于60度,撐桿底部埋深不小于30厘米,貨架高度4米,腳手架連接牢固水平方向每隔 7 米到達建筑物。
10、輔助架板不得有縫隙和探板,腳手架搭接不得小于20cm。接縫處應設置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小于2cm。在貨架的拐角處,腳手架要交叉搭接,木板要放木塊并固定好,不能放磚塊。
11.腳手板要兩個人從里向外翻。翻轉第一個或最后一個腳手架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高空作業安全技術監督措施
1、高空作業需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得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服應該是靈活的。嚴禁使用硬底熨斗和滑鞋。
3.高空作業材料應堆放整齊,工具應方便放入工具袋中。禁止上下拋擲物品。
4.當有6級以上風力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露天進行高空吊裝。
5.工地周圍的開口和危險區域應安裝安全網或欄桿,以防止跌倒。
八、現場施工用電安全監管方案
隨著建筑業的快速發展,現場施工用電的安全尤為重要。為確保施工全過程不發生觸電事故,消除隱患,提高施工用電安全質量,使安全用電達到規范、標準、安全的目的。根據《現場施工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和(JGJ46-88))的要求,以及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方案制定的。
(一)審核施工單位現場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二)按照總圖繪制建設用電總圖。
(3)按平面布置施工。線路為三相五線制,即TN-S制。架空線不小于5m,桿距25m-40m,電線距建筑物3m。電纜必須埋在鋼管內,地下嚴禁接縫。
(4)施工用電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接線盒采用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5)配電箱采用標準化鐵制配電箱,箱內接線規整,門鎖緊,線路標識清晰。
(6)配電室或變壓器應有外殼。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內置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四氯化碳滅火器。
(七)二級配電箱設置在靠近用電設備集中的地方,三級配電箱距離設備小于3m。
(八)塔機電源必須配置獨立回路控制。
(9)現場接地干線和支線從接地網引入,采用40×4鍍鋅扁鋼,接地電阻小于4歐。
(10)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應有明顯的接地點,手銀行電動工具外殼應可靠接地。
(11)移動配電箱的支撐和固定要牢固可靠,布線采用5芯軟橡膠電纜。
(12)準確計算施工用電負荷,根據最大電流和電壓降系數選擇開關柜和線徑。
(13)電器設備應有檢測、檢驗、驗收記錄。定期檢查應有書面記錄。
(14)照明應單獨鋪設,采用PVC管暗敷,不可隨意連接。
(15)手提燈應使用電壓小于36V或24V的行車燈變壓器。
(16)電工由兩名電工認證和監督。在配電室工作時穿絕緣鞋和手套。在高處工作時系好安全帶。
(17)非電工不得擅自連接或更換電氣設施。
(18)監理人員要嚴格執法,檢查檢查,如有不合理之處,立即要求建設單位整改,直至合格。
九、消防安全監管措施
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領導小組,關注消防措施的落實。
2.本項目的消防設施要求每二層設置一個臨時消火栓,并在每個消火栓旁設置一個封閉式手動開關,以便在發生火災時啟動臨時消防泵。
3.實行消防三級審批制度吊車出租,嚴格消防管理,強化消防監護人責任制。
4.施工外的腳手架每30米配置2只,隔層1只,機械設備操作棚配置相應的滅火設備。
5.消防設備必須由指定人員檢查和更換,以確保有效使用。對于項目的消防設施,由安全專員負責日常監督和維護,確保這一重要的應急救援系統不被濫用,能夠24小時正常運行。
6.消防管理人員要定期學習培訓,組織施工人員現場演示正確使用消防器具,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識,規范消防管理在建筑工地上。
7. 易燃物品應存放在倉庫中,不允許存放在項目中。并采取隔離措施,不得與其他物品堆放。
8.氧氣瓶和乙炔瓶分開存放。
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管
1、建立防火系統
(1)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消防巡查制度。
(2)組建一支不少于建筑工人總數1%的志愿消防隊。
(3)建立明火使用審批制度,按規定分級,審批程序和監控措施齊全。
2、配備消防設備
(1)臨時施工區每100㎡配備2個滅火器。
(2)總面積1200㎡以上的大型臨時設施,應配備消防專用桶(池)、黃沙池。以上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設施。
(3)臨時木工房、油漆房、木工房、機械房等。每25m2配備合適型號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配備足夠的合適類型的滅火器的數量。
(4)24米以上的高層建筑工地,應配備有足夠升力的高壓泵或其他消防設備和設施。
3.建筑工地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總體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動火作業區、易燃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垃圾集中站、生活區等區域。
(3)夜間工地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并安排加強值班巡邏。
(4)在施工作業中需要建造臨時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完畢后應及時拆除。但是,無需在高壓架空下搭建臨時建筑物或堆放易燃材料。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并配備專人進行維護管理,并定期更新,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6)民用建筑應首先配備消防設備設施,有條件的應鋪設室外消防泵和消火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以內。要求,實行熱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小于2m,使用時不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齊全有效,否則不得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溫、采暖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The electric heater is used for heating, the voltage regulator is set to control the voltage, the wire is well insulated, the connection is firm, and several measuring points are set on site.
When using sawdust and quicklime for heat storage, a safe formula ratio should be selected, and it can be used only after the approval of the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Before using insulation or heat, safety education should be given.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special personnel should be dispatched to inspect and deal with hidden dangers in a timely manner.
(12)Construction site fire must be subject to approval system.
The administrative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unit that conducts first-level hot work shall fill in the hot work application form and prepare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The fire can only be started after it is reported to the company's security department and fire department for review and approval.
For secondary hot work,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and workshop shall fill in the hot work application form, prepare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and report it to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 of the unit for review and approval before the main hot work can be carried out.
The third-level hot work should be completed by the subordinate team and approved by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and workshop before starting the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