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凌晨2時55分許,東莞市東城街道某廣場發生了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經初步調查,事發經過是東莞市某電影放映有限公司委托廣州某廣告有限公司對“某影城”的招牌進行字體翻新,但作業中使用的汽車起重機涉嫌以非法改裝方式加裝了載人吊籃,因吊籃與吊臂連接處斷裂,導致事故發生。對此,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迅速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東莞東城街道“4·22”事故
近年來,隨著我國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持續加速,高空作業平臺行業發展一路高歌猛進。然而,“高空”也伴隨著“高危”,由于高空作業平臺從業人員以及項目施工方缺乏專業嚴謹的職業素養、不遵守高空作業操作規范、對于安全隱患疏忽大意……高空墜落事故連續多年占據榜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問題突出。
再次強調吊車加裝吊籃和高空作業車的不同:
1、是否具備安全保證功能
與起重機械不同,由于高空作業的高危性,高空作業車在安全措施方面有及其嚴格的標準。高空作業車在作業斗內和回轉座上均設有操縱裝置, 遠距離控制發動機的啟動/停止、高速/低速,采用電液比例閥控制臂的動作,工作臂可左、右連續旋轉,靠連桿機構自動維持作業槽水平,主泵出現故障時可操縱應急泵下降作業槽,具備夜間照明、安全警報等功能。
而改裝的吊車,則沒有任何安全保護功能,一旦發生故障,吊籃內的工作人沒有任何安全保障。
2、設計重點的差異
高空作業車因為需要將人送往高處,所以它的每一項設計都是需要保證人員在吊籃內的 平穩安全大型吊車事故,不管是液壓還是電氣系統,首先解決的是設備發生動作時的平穩性和穩定性。因為每一次晃動都會給作業人員帶來心理和身體上的不適。
而起重機械往往吊裝的都是物,而不是人,設計考慮的是起重能力,吊裝過程中一定幅度的晃動和臂架受載時發生的彈性彎曲通常是不足為慮的,但是如果是人在里面的話那風險就非常高了!
3、作業能力的差距
高空作業車,一般可分為直臂式和曲臂式兩種,尤其曲臂式高空作業車,通過折疊式的臂架和吊籃的轉動能力,大大提高了高空作業車的靈活性吊車,使其在狹小的空間也能自由伸展,加上籃內操作功能,保證了工作效率。而改裝的吊車吊車,顯然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可見,改裝的吊車雖然與高空作業車有相似之處,但并非是同一類產品,否則就不會分屬兩種行業了。指鹿為馬終究是會惹人笑話的。而在高空作業這樣的高危行業指鹿為馬的后果不僅涉及違規,更是一種對生命的不尊重!
所以,無論對吊車老板還是租賃方以及司機大型吊車事故,小編想再次強調:安全為上,專業的工作請交給專業的人和設備!高空作業請務必選擇專業的、安全的高空作業設備施工?。ㄎ恼聛碓从诰W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