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吉林省發改委公布《關于大唐長春二熱“退城進郊”配套100萬千瓦扶余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根據批復文件,2024年11月8日,吉林省發改委以吉發改審批〔2024〕271號文件批復了大唐長春二熱“退城進郊”配套100萬千瓦扶余風電項目,項目單位為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
為節約利用土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并實現項目屬地化管理,項目單位擬調整風機型號及個別風機建設地點,同時變更項目建設單位。
一、項目單位由“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變更為“大唐扶余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總投資由508971.27萬元,變更為464814.04萬元,項目資本金由101794.26萬元,變更為92962.81萬元。
三、項目建設內容中“新建單機容量6.25兆瓦風電機組160臺”變更為“新建單機容量8.34兆瓦風電機組116臺、單機容量8.14兆瓦風電機組4臺”。
四、項目建設地點中“五家站鎮”變更為“長春嶺鎮”。
扶余市發展改革局:
《關于大唐長春二熱“退城進郊”配套100萬千瓦扶余風電項目核準變更的請示》(扶發改發〔2025〕33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24年11月8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24〕271號文件批復了大唐長春二熱“退城進郊”配套100萬千瓦扶余風電項目,項目代碼為2409-220000-04-01-543419,項目單位為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為節約利用土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并實現項目屬地化管理,項目單位擬調整風機型號及個別風機建設地點,同時變更項目建設單位。為繼續推進項目建設,依你局請示內容,同意核準內容變更,具體如下。
一、項目單位由“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變更為“大唐扶余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總投資由508971.27萬元,變更為464814.04萬元,項目資本金由101794.26萬元,變更為92962.81萬元。
三、項目建設內容中“新建單機容量6.25兆瓦風電機組160臺”變更為“新建單機容量8.34兆瓦風電機組116臺、單機容量8.14兆瓦風電機組4臺”。
四、項目建設地點中“五家站鎮”變更為“長春嶺鎮”。
其他建設內容按照《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大唐長春二熱“退城進郊”配套100萬千瓦扶余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吉發改審批〔2024〕271號)文件執行。
特此批復。
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