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微信號:wind-2005s)獲悉,近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補充完善《江西省光伏發電、風電項目開發工作指南》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合理調整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納規和競爭優選流程。江西省能源局將繼續按照《指南》明確的發展引導方向有序推動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發展,鑒于當前全省新能源接入消納空間嚴重不足現狀,現將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納規和競爭優選流程調整如下。
一是合理控制節奏。省能源局將合理控制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競爭優選節奏,降低優選的頻次和規模。下步結合煤電聯營和氫能應用示范等政策以及電網消納條件適時組織新能源項目競爭優選。2023年4月布置的新能源項目競爭優選工作予以取消。
二是簡化相應流程。支持符合政策要求和具備建設條件的試點示范新能源項目直接納入規劃參加優選,其配套電力送出工程達到規劃研究深度可同步提交省能源局審核。
通過競爭優選的新能源項目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信息,包項目容量、建設主體(含股東、股權比例)、建設地點、承諾配套設施等信息。涉及項目建設規模變更,新的建設規模應不高于原建設規模。
來源: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