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商務部等17部門發布《關于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推動邊(跨)境經濟合作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鼓勵邊 (跨)境經濟合作區因地制宜有序發展新能源、有機食品加工、民俗旅游、生態康養等產業。支持有條件的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面向毗鄰國家市場的電子信息、汽車零配件等生產。支持符合條件的邊(跨) 境經濟合作區開展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培育裝備制造、儀器儀表等先進制造業,提升產業集群化、信息化發展水平。支持具備區位優勢的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臨港經濟,培育運輸組織、倉儲中轉、加工配送等功能。鼓勵地方對邊(跨)境經濟合作區“雙創”平臺建設和適用技術研發轉化工作給予特殊支持政策。
同時強調,支持邊(跨)境經濟合作區有序發展清潔能源,結合資源分布情況,有序推進已有風電基地建設。優化完善邊(跨)境經濟合作區風電上網、進口國外電力相關管理政策,降低用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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