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唐強
6月20日晚,國家審計署在其官網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國家審計署發布了2016年中國東方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氣集團)情況報告。對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吊車,國家審計署重點審計了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其子公司東方電氣(600875),東方電氣集團國際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合公司))、其他3家二級單位,以及相關事項延伸追查,審計署發現東方電氣集團及其子公司經濟管理存在問題11項,涉案金額6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投資計劃外,東方電氣集團還用超過2000萬元購買了27套長期閑置的商品房和車位;其關聯公司非法向未提供相關服務的外部公司支付818.980,000。元。目前,國家審計署已對審計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出具了審計報告,并依法作出了審計決定。東方電氣集團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并通過問責的方式進行整改。
超支補助等近5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東方電氣集團成立于1958年東方電氣集團公司網站吊車出租,主要從事大型發電設備制造、電站工程承包、環保節能設備制造與貿易。
根據2016年合并財務報表,東方電氣集團年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53家,參股公司14家;總資產1043.5億元,總負債753.03億元,資產負債率為72.2%。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營業總收入370.37億元,利潤總額-20.98億元,凈資產收益率-6. 8%;國有資本保值增值。90.6%。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電氣集團公司網站,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本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刊登在中國貨幣網。
國家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東方電氣集團堅持做大發電設備產業,加強技術優化和產品升級,提升主業競爭力。但審計也發現,東方電氣集團在財務管理會計、經營管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關于2016年度財務管理會計情況,國家審計署公告,東方電氣集團旗下東方電氣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風電)未確認風電機組收益成本按規定增加利潤2551萬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機)未增加國有資本2494萬元;其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汽輪機)未對本期應占的材料成本差異進行攤銷,成本超過2338.80,000元。
此外,東方電氣集團公司還存在違規核算非貨幣性項目匯兌損益、超過工資總額的企業給予補貼、獎金,未及時結轉已達標的在建工程等問題。預計可使用狀態轉入固定資產等,導致財務費用少計630.26萬元,4家企業超過工資總額作為補貼、獎金等工資支出489.9900萬元元,少計折舊 481. 440,000 元。
3 計提項目減值損失32億元
在經營管理方面,國家審計署在公告中披露,東方電氣集團及其子公司存在11個問題,涉案金額高達65億元。
其中,2006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其兩家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市場、投資管理等風險。3個項目投資出現虧損。截至2017年底,累計計提貶值準備31.6億元;2003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其兩家關聯公司違反內部決策程序購買固定資產,涉及金額23.98億元;2008年至2016年,所屬工程分公司未按規定報案10起,涉案金額4.11億元。
還有涉及1億元以上的問題:東方電氣前幾年承接的4個供電項目因合同風險管理不力等相關存貨和應收賬款出現虧損,并在本報告期計提減值準備。審計。2.910億元;截至2016年底,所屬峨眉半導體材料研究所、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因采購計劃不合理、項目停滯等原因造成物資積壓、資金閑置,涉及資金1.3.9億元;2011年,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東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產品未盡職調查。后來由于客戶無力支付,3039萬元沒有追回,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2010年4月,東方電氣集團除年度投資計劃外,還動用2084.70萬元,購買了27套商品房和車位。審核時長時間閑置。2013年至2016年,集團子公司東方日立(成都)電控設備有限公司非法向未提供相關服務的外部公司支付代理費818.98萬。
此外,東方電氣集團也沒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從業條例》的精神。其中,2012年至2013年,子公司東方電氣、東方鍋爐超標購置車輛7輛,涉案金額381萬元;2015年至2016年,旗下東方鍋爐等9家企業消費高端煙酒118. 43萬元。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