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瓦叔 疏桐
近期,遼寧、吉林、寧夏、江蘇、浙江、廣東等地相繼發布有序用電或限電通知。
力度較大是吊車的寧夏,甚至強制高耗能企業停限產一個月。廣東和江蘇作為制造大省,也對很多制造業企業實施拉閘限電,強制減產。目前,江蘇省生產企業實行開二停二,產能被強行壓減一半。
至今,已有20余家上市公司發布了臨時停產或臨時限產是吊車的公告,“電力供應緊張”、“配合地區’能耗雙控’是吊車的要求”等字眼頻繁出現。
電力供應緊張波及面比較廣的是東北地區。往年電力供應緊張時,很少拉民用電,但是今年東北地區甚至需要限制民用電的地步。
此舉有部分地方為完成能源“雙控”目標,關停了諸多小煤礦,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有關。但據「」從多個權威機構了解,大面積拉閘限電包括多重因素,如水電發電能力下降,新能源利用小時數降低,但核心原因是煤炭價格大幅上漲。
五大原因導致拉閘限電
首先,能源“雙控”的確是此次大面積拉閘限電原因之一。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在此之前,我國從“十一五”開始把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十二五”起將又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要求。“十三五”時期開始實施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明確要求到2020年單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
但是“十三五”時期能源“雙控”是按照五年期進行考核,這也是去年底浙江等地區拉閘限電的最核心原因。
去年我國提出“雙碳”目標后,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去年四季度,尤其是今年以來能源消費不降反升,按照這一趨勢完成“雙碳”目標壓力大增。中央不得不調整考核時間表,將每五年考核一次改為年度考核。
其次,國內煤炭供給不斷趨緊,進口煤銳減。
今年年初,各省為落實“雙碳”目標任務,對小煤窯做了嚴格的控制,甚至是關停。有數據顯示,今年小煤窯關停了10億噸生產能力,嚴重影響了煤炭供給。不過,上半年我國煤炭產量依然保持增長態勢,共生產原煤19.49億噸,同比增長6.4%。
與此同時,受中澳關系轉惡影響,進口煤炭質和量均有明顯下降。進口煤質較差嚴重影響了沿海火電企業發電能力,影響約1億千瓦供電。停止澳煤進口的確成為煤價首次破千的導火索。上半年,我國進口煤炭1.40億噸,大幅下降19.7%。
今年上半年,我國煤炭供給總量為20.89億噸,總消費量約21.35億噸,供需動態缺口約為4600萬噸。
第三,清潔能源發電能力大幅下滑。按照去年底口徑,水電占我國總發電量比重在18%左右。但今年主要地區來水偏少,導致水電發電能力下降。今年1-8月份,我國水電利用小時數為2360小時,同比下滑了78小時,發電量占比下滑至14.1%。按照去年底口徑,太陽能發電量約占全國3.5%左右,但是1-8月全國太陽能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896小時,同比降低1小時,發電占比下滑至2.2%。
第四,能源消費量大幅大漲。受疫情影響,國際訂單大規模向中國轉移,加速了中國的能源消費。今年1-8月份,全國全社會用電量高達5.47萬億千瓦時,同比飆升13.8%。在清潔能源發電能力下滑形勢下,發電的增量絕大多數由火電來貢獻,火力發電量占比由去年底的67.88%上漲到1-8月份的71.9%,一增一減導致電煤需求大幅增加。
第五,國際通脹導致煤價大幅飆升,帶動我國煤炭價格持續上漲。截至2020年年底,為應對疫情,全球主要八大經濟體共新增14萬億美元,增幅高達20%,大量流動資金的釋放使得國際投機資本具有了操作空間,推動煤炭等大宗商品價格大幅上漲。國際煤價在通脹形勢下已經上漲至近十年來的高位。
在多重因素疊加下,國內煤炭價格開始飆升。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指數顯示,9月16日到9月23日,動力煤價格達到1086元/噸,同比上漲近一倍,較年初上漲56.26%。煤炭價格暴漲,火力發電廠發電越多賠錢越多。每發一度電要虧損七八分甚至一毛錢,導致發電意愿下滑。
成本如何傳導?
那么火電廠為什么會出現嚴重虧損?
“市場煤、計劃電”帶來的煤電頂牛格局是導致這一問題的核心機制。目前,我國煤炭價格實行市場價,但電價卻被政策嚴重束縛。一旦煤價大幅上漲,火電廠便被迫戴著鐐銬跳舞。
過去,為緩解電廠巨額虧損,政府曾于2004年年底推出煤電聯動政策。該政策規定,以不少于6個月為一個周期,如周期內煤價上漲或下跌幅度同比超過5%的話,那么電價必須隨之相應調整。煤價上漲新增成本中的30%由發電廠自行承擔,70%由國家調整電價來解決。但是這一聯動政策并未得到有效執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國又全面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實行多年的“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其中,基準價按各地此前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
如果煤價保持穩定,該機制尚能有效運轉,一旦煤價大幅上漲,上浮限額無法覆蓋成本增加,火電價格便無法反應真實電價,從而影響正常市場運轉。
上個月,大唐國際、北京國電電力、京能電力、華能集團華北分公司等11家燃煤發電企業曾聯名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上書,請求重新簽訂北京地區電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的年度長協合同。截至目前,該申請尚無結論。
在電力供應嚴重緊張形勢下,只能拉閘限電保障電網安全。電是一種特殊商品,發與用電必須時刻保持平衡,一旦出現嚴重不平衡,將造成電網安全事故,甚至出現區域性大停電。
如果電價擁有傳導機制,將會提高供電企業發電意愿,減少高峰時刻用電,大幅緩解供電壓力。但是我國電價傳導機制尚未真正建立。
從全球主要國家看,能源轉型都付出了較高的成本。但是多年來,我國電價不僅沒有上漲,反而有所下滑。尤其是最近幾年,每年兩會期間,政府都會要求對工商業電價進行一定幅度降價。
但是這與能源轉型趨勢并不一致。
近年來,風電和光伏等新能源裝機持續增長,新能源發電量占比已經超過10%。風電和光伏發電能力和水電一樣“看天吃飯”,充當調峰作用的儲能因為商業模式未能有效建立,裝機規模遠低于規劃目標。在嚴控煤炭的政策要求下,一旦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下降,必然會出現供電緊張。
同時,新能源發電雖然成本低,但是由于具有波動性和間歇性,電網為了消納新能源付出的系統成本高。目前的電力市場化改革未能充分體現這一點。特別是罕見天象、極端天氣下,電力可靠供應難度將進一步增加。
在“雙碳”目標形勢下,未來可再生能源占比越高,供電波動性就越大。同時,電價傳導機制未能有效建立,用戶依然保持傳統的用電習慣,無法根據電價做出響應。在某一個時刻或一段時間,發電與用電出現不平衡將成為常態。
所以,未來必須建立有效的電價傳導機制。即在供不應求時,在高電價影響下,用戶減少不必要用電,在供電充足時,利用低電價刺激用戶消費,從而達到發用電實時平衡。
這不是用戶愿意看到的,他們既不愿意付出高電價成本,也不愿改變用電習慣。他們最希望看到的是電價又便宜又充足,能時刻任性地用上電。
但是伴隨新能源裝機大規模增長,未來用戶只能有兩個選擇,要么在高峰用電時刻付出較高成本實現“用電自由”,要么改變自身用電習慣,盡量減少在高峰時刻用電。
當然還有第三種選擇,在某些時刻被拉閘限電,即便花高價也買不到電。
你愿意被拉閘限電,還是愿意溢價買電,還是改變用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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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吊車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