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宣布了緬因灣近海擬議研究租賃區的無競爭利益的決定。
BOEM的決定意味著它將推進緬因州的研究申請,該申請可用于為緬因灣未來的任何商業海上風電開發以及全國范圍內的浮式海上風電技術的部署提供參考。
該決定是在BOEM去年8月發布的緬因灣競爭性利益請求(RFCI)之后發布的。在《聯邦公報》上公布的RFCI啟動了為期45天的公眾意見征詢期,于2022年10月3日結束。
BOEM收到了兩個合格實體提交的關于RFCI的完整材料。然而,在對提交的材料進行仔細審查后,BOEM認為,由于對擬議研究租賃區的商業規模可行性的擔憂,在RFCI地區沒有競爭利益。
BOEM表示,這并不保證緬因州將獲得研究租約。處理研究申請的下一步包括在《聯邦公報》上公布無競爭利益的決定,并對與研究租賃相關的海上風電租賃活動的潛在影響啟動環境審查。
2021年,BOEM收到緬因州提出的研究租賃申請,要求在美國外大陸架上距離緬因州海岸20多海里的地方租賃9700英畝土地。如果開發,該研究基地將包括多達12臺浮式海上風機,能夠產生144兆瓦的可再生能源。
RFCI區域占地68,320英畝,在緬因州申請的研究租賃區的基礎上進行了擴展,以保證未來選址的靈活性,避免或盡量減少與現有海洋用戶的沖突。
根據BOEM關于該地區流程的早期信息,只有與緬因州研究租賃提案規模相當、并為解決RFCI中確定的研究重點提供概念框架的項目才有可能向前推進。
從美國內政部(DOI)早在2021年公布的時間表來看,緬因灣的風能區(WEA)將在今年第四季度指定,租賃銷售計劃在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