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國家能源招標網發布《甘肅公司甘肅國能賀寨柯二期50MW風電項目風電場工程EPC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公告顯示,此次招標共計一個總包段(包):詳細內容見技術文件。
(1)負責賀寨柯二期50MW風電項目升壓站以外所有工作的工程勘察、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風電場區的所有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調試、試運、試驗、人員培訓(含風機主機廠家及現場培訓)直至驗收交付生產、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主要包括風電場風機基礎、箱變基礎、35kV鐵塔及導線、道路的土建工程。8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含免爬器)、箱變9臺(一臺備用)、電纜、風機組裝(吊裝、電裝)及后臺的安裝、調試、試驗、單體調試、配合整體調試、消缺、通過各類專項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投產、通過水土保持和竣工環境保護等專項驗收、檔案整理、主設備采購(風機、塔筒、智能可更換錨栓、集電線路塔材及導線、箱變、隔離開關等)、ERP系統基礎數據編制、標準化建設。并對總承包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和環保等負全面責任。負責甘肅國能賀寨柯二期50MW風電項目(含升壓站擴建及儲能工程)水土保持監理檢測和專項驗收服務;環境保護監測、監理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服務;安全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專項驗收服務。
(2)負責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監、所有設備的二次倒運,倒運中的道路改造、電力線路遷移、通訊光纜(含國防光纜)遷移、道路損壞修復及補償等所有工作;在施工及設備運輸(含二次倒運)過程中涉及的全部臨時占用林地、土地、青苗(含農作物污染)、拆遷、墳地、養殖場、水窖、水井賠償補償、糾紛協調等所有協調及賠償事項。
(3)負責按照發包人要求完成甘肅國能賀寨柯二期50MW風電項目風電場工程及發包人負責范圍內的檔案資料收集、整理、組卷、裝訂工作,負責指導甘肅國能賀寨柯二期50MW風電項目升壓站擴建(含儲能)工程、監理單位資料的收集、整理、組卷、裝訂工作,在發包人原有檔案管理系統內增加對應的全宗并負責將所有資料統一上傳至發包人檔案管理系統,最終通過國家能源集團及發包人檔案驗收。
(4)負責甘肅國能賀寨柯二期50MW風電項目風電場工程除風機永久占地、箱變永久占地以外的所有永久和臨時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場內道路、吊裝平臺、集電線路鐵塔、風電機組沉降觀測基準點等)的征占和補償工作,以及負責征占和補償范圍內的占用林地、土地、青苗(含農作物污染)、拆遷、墳地、養殖場、水窖、水井賠償補償,并負責處理征占和補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類糾紛及相關協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