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起重設備,那么建筑塔吊租賃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筑塔吊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參考。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人):哈爾濱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乙方(承租人):黑龍江承租人建設地址:哈爾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租賃實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完全同意雙方真實意圖的基礎上,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共同履行合同,不得違約。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售租賃標的物(塔吊)現狀:良好
(1)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標準高度)
(2) 型號: (3) 塔機設備編號:
第二條:乙方租賃給甲方的塔吊數量:一臺
第三條:塔機租賃期限及專項約定
(1) 租賃期:總租賃月數。
甲方應于月、乙方之日起將塔機歸還甲方現場。
(2) 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并結清租賃費后,經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雙方將就租賃臺數、租金及租賃期限重新約定,并簽訂新的塔吊租賃合同。
2、冬季停工開始時間不得早于當年11月。早于該日期的,按該日期繳納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租金。
3、春季開工日期不遲于當年3月份。晚于該日期的,租金從該日期開始計算;早于該日期的,按實際日期計算租金。
4、春開、冬閉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5、塔機在乙方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后,經甲乙雙方簽署安裝、檢驗、調試合格證后,乙方方可使用塔機。乙方還負責保養、維修、保養工作,并承擔保養、修理、保養所產生的費用。. 乙方未簽署安裝調試證書而使用塔吊的,視為塔吊默認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乙方在甲方現場提出設備時,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交貨單上確認并簽字吊車租賃合同,設備退回按交貨單驗收。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期限(租金以人民幣支付)
1、每臺塔吊的租金為(大寫字母)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乙方簽字后交付給甲方(大寫字母)
3、乙方應提前10天支付剩余租金,如1月10日后的租金于1月1日支付。
4、租金總額是否含稅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抵押
1、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后,乙方應將塔機歸還甲方。甲方驗收定金后,甲方應押金退還甲方。乙方,乙方將押金收據送交甲方。
2、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租金時,押金可抵扣部分租金。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塔機標準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一節每月增加租金(大寫字母) )
2、甲方有權對乙方對塔吊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如甲方發現乙方塔吊操作人員有違反《塔吊操作規程》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否則,乙方將賠償乙方甲方塔式起重機損壞修理費及更換配件費用。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
5、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機,以滿足生產和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試證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試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賃后,如發現塔機因機械及電路故障而停機,甲方應及時安排維修技術人員到現場維修。派對熊。
7、甲方保證塔吊生產周期為2010年,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更換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線路正常。穩定,驅動操作系統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甲方保證24小時上門修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裝卸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裝卸費包括汽車吊和人工費。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機,滿足生產和使用要求。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塔吊發生故障,經生產廠家或技術監督部門鑒定確定責任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配件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不足27個工作日的租金。
4、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段的租金。
5、乙方有義務做好塔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6、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乙方有義務更換未按甲方要求的《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的操作人員。
8、塔機在甲方現場交付給乙方后,由雙方協商確定的運輸費、安裝費、檢驗費為10000元。合同期滿后,雙方協商確定拆除費和返還塔吊運輸費10000元。元,生產期間發生的一切電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必須盡職保管和保養塔機。否則塔吊丟失,按甲方進貨價賠償。塔吊損壞,乙方按市場零售價賠償甲方。
10、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應將塔機返還甲方現場,經甲方驗收后,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塔機收據。
第七條: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造成塔機損壞、丟失等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雙方違約
(一)甲方違約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收回塔吊,乙方應按實際發生的拆解、運輸等經濟損失賠償乙方。
3、如乙方違約,剩余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4、乙方將塔吊轉租、變賣、抵債,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的,甲方有權按新塔吊的價格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隨附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屆滿,費用結算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3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字: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特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機一臺。
2、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租金標準為人民幣每月(大寫元)加節假日和每月大寫200元)不含稅費。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使用和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后,首付租金為40,000.00元(大寫字??母,安裝完成并運行正常后,按約定每六個月支付一次雙方提前。
3、甲方必須保證塔機安裝后能正常運行。如因不能正常經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退還全部費用。
3、租賃材料的保管和維護:
1、乙方應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賃物。租賃物的歸還須經雙方檢查驗收后能夠正常操作。租賃物如因人為損壞或遺失,乙方應按價款賠償出租人。
2、租賃期間,甲方自行承擔租賃物的機械維修費用。易耗品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4、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租賃期間,如租賃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乙方,新租賃物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自然出租人。
2、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隨意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出售或抵押。如有發生,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五、其他協議:
1、進場交通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租賃機械設備技術及安全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租賃物的質量,并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因租賃物本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在使用中,由甲方承擔事故損失。
4.計費時間:
1)塔吊的屬具必須按規定的規范安裝。
2)租金計算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以歸還日期為準。雙方簽署的起止時間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3)如冬季不退,按實際停復電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如果壓力箱或電機因正常磨損而出現故障,必須及時修理。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吊車租賃合同吊車租賃合同?建筑塔吊租賃合同范本,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乙方承擔乙方造成的一切后果。
6、工程竣工后,若塔機不再運行,向甲方報告并辦理歸還塔機工程機械的協議手續后,本合同終止。
7、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